崇左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崇左市位于广西的西南部,于2003年8月6日正式挂牌成立,辖扶绥县、大新县、天等县、龙州县、宁明县、江州区,代管县级凭祥市。境内有宁明、龙州、大新、凭祥四个县(市)与越南接壤,边境线长533公里,有国家一类口岸3个,二类口岸4个,边民互市点13个。全市总面积1.7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27.9万人,其中壮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8.5%。崇左市沿边近海连东盟,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崇左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江州区距广西首府南宁市110公里,境内有湘桂铁路、南友高速公路经过,并与越南铁路、一号公路相接,形成中国通往东盟最便捷的陆路大通道。崇左市属亚热带湿润季风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常青,有丰富的农业资源、矿产资源和旅游资源。蔗糖业是崇左市的支柱产业,是广西乃至中国重要的甘蔗产区。崇左市是苦丁茶的原产地,被誉为“苦丁茶之乡”,是全国主要的龙眼生产基地之一;主要矿藏有锰、铁、膨润土、三水铝、稀土矿、铅锌矿等40多种,其中锰矿储量居全国之首。崇左市境内名胜古迹众多,风景秀丽,主要景观有:亚洲第一大跨国大瀑布—大新德天瀑布、大新明仕田园风光、崇左弄官生态公园、天然盆景崇左石林、扶绥恐龙化石群、凭祥友谊关、崇左归龙斜塔、宁明花山崖壁画群、大小连城、红八军纪念馆等。